1、我們在說(shuō)“共用”時(shí),“共用”的究竟是什么?
答:我們在說(shuō)“可共用25g樣品”時(shí),事實(shí)上我們共用的是25g樣品稀釋后的樣品勻液。(見(jiàn)后面流程圖)
2、為什么有的參數能“共用”,有的卻不能“共用”?
答:不同參數稀釋方式相同時(shí),即可共用同一份樣品勻液進(jìn)行檢驗檢測(見(jiàn)表1)。有些參數對樣品量或稀釋液、增菌液有特殊要求的,則不可共用同一份樣品勻液(見(jiàn)表2及表3)。
3、當產(chǎn)品標準已說(shuō)明“致病菌限量應符合GB29921的規定”時(shí),所涉及的致病菌參數都做5次。
4、罐頭食品(除番茄醬罐頭)、真空包裝食品或所有采用商業(yè)無(wú)菌工藝生產(chǎn)的產(chǎn)品僅檢驗商業(yè)無(wú)菌,不檢驗其它微生物參數;番茄醬罐頭僅檢驗霉菌,且必須采用第二法郝氏計數法。
二級采樣方案與三級采樣方案的區別與聯(lián)系
1、依據《GB 4789.1-2016 食品微生物學(xué)檢驗 總則》,采樣方案分為二級采樣方案和三級采樣方案,二級采樣方案設有n、c、m值,三級采樣方案設有n、c、m、M值。
n:同一批次產(chǎn)品應采集的樣品件數;
c:最大可允許超出m值的樣品件數;
m:對于三級采樣方案,指的是微生物指標可接受水平限量值;對于二級采樣方案,指的是最高安全限量值;
M:僅針對三級采樣方案,指的是微生物指標的最高安全限量值。
2、國際食品微生物標準委員會(huì ) ( International Commission on Microbiological Specifications for Foods , ICMSF ) 所建議的采樣量(n值)有5件、10件、15件、20件、30件、60件等幾種,而目前我國食品安全國家標準中規定的采樣量有1件、5件兩種。
3、注意:所有三級采樣都取5份進(jìn)行檢驗,但不是所有取5份檢驗的都是三級采樣!例如:當金黃色葡萄球菌限量值規定n=5,c=1,m=100,M=1000時(shí),必須采用第二法平板計數法,此時(shí)屬于三級采樣;而當限量值規定n=5,c=0,m=0/25g時(shí),則采用第一法定性檢驗,此時(shí)屬于二級采樣,而除此之外29921中所有的致病菌都是二級采樣。
流程圖:
云南華測檢測認證有限公司陳仕宏原創(chuàng )分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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